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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开展的过程当中商标是其实最重要的一点,而且商标注册的需求也在日益增加。在进行商标注册的时候可能会出现必定异议的情况,这是到底是怎样一回事呢?
一、商标注册出现异议是怎么回事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其目的主要时在于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的工作,并且还要提高北京商标注册的审查质量。
提出商标异议的也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北京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二、异议的手续:
填写《商标异议书》,其中包括了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以及提出异议的理由等等。
三、异议处理程序:
1、商标局收到异议书以及有关的证据之后,将异议书副本寄给被异议人商标注册的申请人,被异议人需要在收到异议书那天开始的十五天之内作出相应的书面答辩。假如被异议人在限期之内没有作出答辩的就被视作弃权。
2、商标局对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所提出的事实与理由,经过了调查核实研究然后再作出相对应的异议裁定。
四、异议裁定结果:
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
异议裁定一般是存在着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然后再经过初步审定的商标则会予以注册;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本初步审定的商标将不会予以核准注册。
若异议当事人当中的任何一方对异议的裁定表示不服,可以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当天开始的十五天之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异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