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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白卡通人物形象是由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江小白公司)推出的,该形象也打造的很成功,其中的不少经典语句,比如“我是江小白,生活很简单”、“殊途同归的青春,是最好的时光”等等也受到现在很多年轻群体的欢迎,具有比较大的知名度。因认为云小飞商标抄袭,江小白公司向商标委员会提出了对云小白商标无效的请求,然而申请理由不被支持,被驳回。江小白表示对该结果不服,于是对北京知产法院提出上诉,法院已经接受了该案件申请,目前还在审理当中。
纠纷经过:
实际上云小白商标的商标是在2014年12月开始注册申请,指注册在第33类的类目上面,在2016年2月申请注册成功,后来被转让至本案第三人云小白公司。江小白公司于2016年9月对“云小白”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对驳回对云小白商标无效申请的理由是:一、争议的两个商标是可以进行区分的,所以不属于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二、云小白商标文字和江小白公司的“江小白”卡通人物形象等方面有比较明显的区别,而且在包装装潢也没有构成相同或相近。三、其提出云小白商标违反商标法四十四条第一款及商标抄袭没有提供到具体的事实依据证明。所以,该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云小白商标予以维持。
对于商标委员会的裁定,江小白公司表示不服,向北京知产法院提出上诉,其起诉理由是:一、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构成要素、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相近,且与引证商标共存于市场易导致混淆误认,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二、诉争商标与原告“江小白及图”商标属于相同的行业和产品在使用,属于近似商标。三、而且争议的商标的注册属于故意模仿原告的主观恶意的行为。四、诉争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七条和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所以,江小白请求法院撤销商标委员会的裁定,对云小白商标重新作出裁定。而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还在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