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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市场转换的制度成本,提高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促进内贸和外贸、进口和出口协调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更高水平开放和更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河北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定州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措施》就促进内外贸一体发展提出4个方面14项举措。
一是完善内外贸一体化制度体系。加强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重点企业内外贸易合规水平,帮助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对标达标提升行动,支持我市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强“三同”企业和产品信息宣传推广,提高消费者认知度。
二是增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培育国内国际市场协同互促、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优质贸易企业,引导带动更多企业走一体化经营道路。充分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展平台,同步开拓国内外市场。聚焦我市特色产业集群,加快智能制造创新发展,对接国际国内需求,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
三是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融合发展。以新业态新模式为引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线上线下融合,促进产销衔接、供需匹配,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内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支持电子商务、数字服务等企业“走出去”,加快建设国际寄递物流服务体系和国际物流供应链,开拓国际市场。积极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帮助中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四是强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大力引进和培养熟悉国内外法律、规则和市场环境的专业人才,为企业提高内外贸一体化经营能力提供人才和技能支撑。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内外贸信贷支持力度。落实国家邮政管理局“快递出海”品牌创建活动,支持寄递企业与跨境电商联动发展,加快进出境快件处理中心建设,构建符合跨境电商发展需要的寄递服务网络。
三、出台意义
《措施》的出台,能更好的发挥政府作用,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衔接更加有效,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内外联通网络更加完善,政府管理服务持续优化,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更加健全,实现内外贸高效运行、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