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 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开展通知

阅读:566 2022-06-13 09:43:11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面向企业组织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497号)和《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组织开展》(闽市监办〔2022〕47号)文件精神,结合“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工作部署,现面向企业开展,由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组织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
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
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并组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申报、复核工作
:
   
一、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申报
 
1.县(市)区局组织申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完成在线申报,并对辖区内企业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于6日前将推荐函市局。
6月1
(加盖公章)报送
 
2.申报条件要求: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申报对象为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知识产权优势突出的企业,已认定或今年已申报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以及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予以优先推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申报对象为培育期满3年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3.申报和复核系统填报时间:申报优势、示范的企业和复核优势、示范的企业均通过管理系统(网址https://declare.cneip.org.cn)企业入口完成注册,在线填报注册信息,必须于6月15日24:00前完成。
 
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复核
 
1.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完成复核工作6月27日前将建议通过复核企业名单报送市局。
,并对通过测评的复核企业进行处初步审核,于
 
2.复核对象为
2019年及以前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现有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选择申报示范企业的,视为同时参加优势企业复核。
 
三、其他有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局做好宣传引导,重点围绕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以及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组织本辖区内申报、复核企业通过ttp://declare.cneip.org.cn)完成注册、测评工作,同时做好审核、推荐工作(相关工作要求、时间节点及工作流程详见附件和管理系统)。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网址: h
 
四、联系方式
 
1.“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测评
      数据填报咨询,联系人:刘婧,电话:010-82062112
2.福州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
      联系人何醒民 林丽媛 林珊  
:
      电话22032768/22032312/22032302
: 0591-
 
附件:
    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497号)
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
    2.《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组织开展》(闽市监办〔2022〕47号)
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
    3.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信息填报流程
    4.申报复核工作流程说明
    5.填报说明
    6.2021年底国家优势示范企业数据(福州)
    7.创新过程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ISO56005-2020中文版)
下载链接:
http://www.fuzhou.gov.cn/zgfzzt/tcyqfkhjjshfz/fkdt/202206/t20220608_43759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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