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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和《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未充分实施的“沉睡专利”在中小企业中的转化运用,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面向“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新阶段,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重大决策和强化知识产权运用的重要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做好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作为技术要素核心载体的重要作用,紧密结合东北、辽宁振兴重要任务,以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和技术需求为导向,以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以打造东北区域专利技术转移转化高地为目标,大力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供给水平,进一步畅通技术要素流转渠道,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唤醒“沉睡专利”,助力我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为推动辽宁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要素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中小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聚焦我省优势产业和重点产业集群,以市场需求为牵引,助推区域“差别化”、“互嵌式”发展,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突出专利转化实施导向,围绕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助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
2.协同联动、统筹推进。坚持全省一盘棋,构建省市(区)纵向联动、部门横向协同的工作机制。省级主管部门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工作指导,推广经验做法,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市级主管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汇集各级工作资源,创造有利条件,结合地区实际出台政策措施,做好实施工作。
3.拉长长板、补齐短板。巩固区域优势,汇聚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资源,促进专利转化实施,助推优势产业持续做大做强;围绕缺失与薄弱环节,精准支持,重点突破,助推产业基础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提升。
4.目标导向、绩效奖补。围绕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的任务目标,启动实施工作方案,制定出台绩效奖补政策措施,持续深化工作落实,完善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的时间,使我省专利转化运用的激励机制更加有效、供需对接更加顺畅、转化实施更加充分、工作体系更加完善,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显著提高。高校院所创新资源惠及中小企业渠道更加畅通,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具体绩效指标如下:
(1)全省中小微企业接受相关主体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专利数量至少1900件,年均增幅达到30%;成交金额达3亿元,年均增幅30%;实际到账金额1.5亿元,年均增幅30%;
(2)全省高校院所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专利数量至少4240件,年均增幅达到20%;成交金额达6.7亿元,年均增幅20%;实际到账金额3.35亿元,年均增幅20%;
(3)全省政策累计惠及1100家左右中小微企业,其营业收入、就业人数增长幅度为10%以上;
(4)全省政策惠及企业专利产品备案率达到100%,相关专利得到较好实施;
(5)全省专利质押融资金额达到100亿元及年均增幅20%,专利质押项目数达到340项以上及年均增幅20%。
2.年度绩效目标
序号 |
任务 |
年度绩效目标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1 |
全省中小微企业接受相关主体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专利数量及年均增幅 |
专利数量480件,年均增幅30% |
专利数量620件,年均增幅30% |
专利数量800件,年均增幅30% |
全省中小微企业接受相关主体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成交金额及年均增幅 |
成交金额0.75亿元,年均增幅30% |
成交金额1亿元,年均增幅30% |
成交金额1.3亿元,年均增幅30% |
|
全省中小微企业接受相关主体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实际到账金额及年均增幅 |
实际到账金额0.375亿元,年均增幅30% |
实际到账金额0.5亿元,年均增幅30% |
实际到账金额0.65亿元,年均增幅30% |
|
2 |
全省高校院所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专利数量及年均增幅 |
专利数量1160件,年均增幅20% |
专利数量1400件,年均增幅20% |
专利数量1680件,年均增幅20% |
全省高校院所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成交金额及年均增幅 |
成交金额1.8亿元,年均增幅20% |
成交金额2.2亿元,年均增幅20% |
成交金额2.7亿元,年均增幅20% |
|
全省高校院所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实际到账金额及年均增幅 |
实际到账金额0.9亿元,年均增幅20% |
实际到账金额1.1亿元,年均增幅20% |
实际到账金额1.35亿元,年均增幅20% |
|
3 |
全省政策惠及的中小微企业数量及其营业收入、就业人数增长幅度 |
企业数量300家,营业收入、就业人数年均增幅10% |
企业数量360家,营业收入、就业人数年均增幅10% |
企业数量430家,营业收入、就业人数年均增幅10% |
4 |
全省相关中小微企业专利产品备案和相关专利实施情况 |
每年政策惠及企业专利产品备案率达到100%,相关专利得到较好实施 |
||
5 |
全省专利质押融资金额及年均增幅,专利质押项目数及年均增幅 |
鉴于专利质押融资年度不均衡的趋势特点,统筹计划通过三年时间,专利质押融资金额达到100亿元及年均增幅20%,专利质押项目数达到340项以上及年均增幅20% |
二、工作内容和实施步骤
围绕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加快工业振兴,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的总体部署,聚焦新材料、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半导体芯片制造设备、工业基础软件、清洁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农产品加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重点优势产业,依托相关产业集聚地区,同时充分联动沈阳、大连两个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利用已建成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和专利试点项目基础,以及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下称专交会)平台,并通过以奖代补、购买服务、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方拓宽专利供给获取渠道,推进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唤醒“沉睡专利”,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一)拓宽专利技术供给渠道
1.激发高校院所专利转化活力。
建立辽宁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成果转化)中心(下称“高校中心”),并依托高校中心进行试点,探索提高高校院所专利转化动力的机制,筛选高校院所“沉睡专利”并制定运营策略,发掘潜在转化实施对象,以激发高校院所专利转化活力。
(1)完善权益分配机制,提高转化动力。指导高校院所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产权激励与利益分配机制,以高校中心为载体进行试点,推动高校院所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激励政策,通过与专利权人签订成果奖励分配协议等方式,提高高校院所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动力。
(2)筛选未转化“沉睡专利”,制定转化策略。支持高校院所利用专利分级分类工具,开展专利分级、分类、估值及运营推荐工作。鼓励高校院所盘点专利资产,进行知识产权管理。支持高校中心对各高校院所整体专利质量进行分析,筛选挖掘高校院所质量较高、市场前景较好的高价值“沉睡专利”,并协助高校院所制定“沉睡专利”运营转化策略。
(3)发掘潜在转化实施对象,促进精准对接。支持高校中心以专利转化应用为导向,围绕高校院所高价值专利所在产业领域,采用专利导航、大数据分析等专业运营手段,结合高校院所自身产学研合作情况,精准识别匹配潜在转化实施对象,实现专利技术供需双方有效对接。
2.推动国有企业专利技术分享转化。
(1)引导国有企业分享专利技术,降低技术获取门槛。支持国有企业利用专利分级分类工具,盘点国有企业专利资产,筛选出方案较为成熟、实施难度不大的专利技术,以转让、许可、产研合作等方式,向同一产业链上的中小微企业进行分享,并鼓励通过先使用、后缴纳许可费等方式,降低中小微企业专利技术获取门槛。
(2)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专利转化信息目录,加快供需对接。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专利转化信息目录,围绕国有企业成熟专利技术,对相应产业领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和转化能力等信息进行梳理、分析,辅助国有企业快速了解中小企业创新和转化能力,加快推动国有企业与相关中小企业专利供需的精准对接。
3.实施步骤。
(1)方案制定阶段(2021年4月-2021年6月)。各市(区)根据自身发展特点和地区重点产业,制定拓宽专利技术供给渠道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高校院所、国有企业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启动专利资产分级分类工作,优化专利资产管理。
(2)试点完善阶段(2021年7月-2022年6月)。以制度创新带动技术创新,运用大数据分析、专利导航、创新能力评估等手段,筛选未转化的高质量“沉睡专利”,匹配有专利技术需求的中小企业。选取条件成熟、基础较好的地区和项目进行试点,主动对接中小企业专利技术需求,通过先使用、后缴纳许可费等方式,拓宽高校院所和国有企业专利技术供给渠道。
(3)推广拓展阶段(2022年7月-2023年12月)。总结试点地区和项目运行成效,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广实施,建立知识产权要素市场化配置长效机制。
(二)推进专利技术供需对接
1.加强专利技术信息推广运用。
基于国家和省内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运营中心等现有平台(中心)及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成果转化)中心,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汇聚形成含项目供给、需求和开放许可数据、项目路演、质押融资、项目备案等信息的综合网络,实现专利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运营中心集中发布创新主体的专利项目信息,精准分析中小企业专利技术需求,线上帮助中小企业开展专利技术供需对接。
2.建立专利供需高效对接机制。
(1)支持服务机构帮助中小企业获取目标专利。以成本补贴的形式,鼓励中小企业借助专业服务机构,结合实际技术需求,开展专利大数据分析、专利导航等运营活动,快速锁定目标高校院所和国有企业,获取可对接的目标专利。
(2)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专利技术对接活动。一是指导中小企业用好专利技术推广运用平台,鼓励服务机构帮助中小企业获取目标专利,组织高校院所、国有企业深入中小企业开展专利技术对接活动;二是定期组织开展专利项目路演和供需对接活动,定向邀请相应产业领域有专利技术需求的企业积极参与;三是利用专交会等全国性展会平台,集中对专利技术及产品进行展示、推介;四是以高校中心为载体,有效聚合高校未实施的高质量专利,对专利技术进行打包整理,集中进行推广、运营。
(3)引导涉农专利技术向县域和农业园区转移转化。依托现有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构建涉农专利运营专题库和涉农专利池,定向对需求企业进行技术推广和指导服务,降低涉农专利转移转化门槛。推进高校院所、国有企业涉农专利技术向县域、农业园区转移转化,提升现代农业的科技和信息化水平,保障农业生产绿色高效,带动农业结构升级,助力乡村经济发展。
3.创新专利技术转让运用模式。
(1)采用或参照“开放许可”方式,提高转化效率。完善专利“开放许可”配套服务,规范实施专利价值评估,鼓励专利权人采用或参照“开放许可”的方式,提前发布专利转让或许可的费用标准、支付方式等条件,提高专利转移转化效率。
(2)开展专利导航分析,发掘目标专利和合作研发对象。鼓励中小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分析,挖掘与产业领域密切相关的高校院所及国有企业,结合发展实际需求,将高校院所、国有企业相关高价值专利与中小企业技术需求精确匹配,促进中小企业专利布局、技术研发及专利产品产出。
(3)构建联盟或专利池,促进专利技术转让许可。围绕重点产业补链、延链、强链发展需求,聚焦产业共性技术,鼓励高校院所和产业链核心企业发挥主导作用,联合中小企业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或专利池,开展专利运营活动,促进专利技术向中小企业转移转化,指导中小企业做好专利技术实施和二次开发。
4.实施步骤。
(1)方案设计阶段(2021年4月-2021年6月)。制定专利供需对接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完成专利转让、许可模式创新机制设计,推进线下精准供需对接,启动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
(2)建设实施阶段(2021年7月-2022年6月)。充分利用各类专利技术推广运用平台,推进专利转让、许可创新模式实施,同步推进实施线下精准供需对接;开展专利导航分析和专利池构建等专利运营活动,摸清中小企业对专利技术的实际需求,并引导制定专利布局策略。
(3)运营推广阶段(2022年7月-2023年12月)。推动专利转让、许可创新模式全面实施,完善线下供需精准对接机制,帮助中小企业进行专利布局。依托产学研联盟构建重点产业专利池,引导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专利资源向联盟内中小企业集聚,提升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链核心竞争力。
(三)完善配套政策和服务措施
1.发挥市场导向作用,推动发明创造和成果转化。
坚持以创新引领发展,以市场推动转化,围绕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建立200个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推动构建由企业做“盟主”、建立内在利益机制、有明确市场目标的知识产权利益共同体。依托产学研联盟和知识产权利益共同体,实施专利技术转化专项计划,转化一批体现国家战略意图、适应辽宁产业需求、彰显辽宁科技优势的科技攻关项目和专利技术,引导创新资源向联盟内中小企业集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实现政策联动,充分发挥激励与保障效用。
一是认真梳理修订相关政策,实现各层面政策有效衔接。组建工作专班,对全省鼓励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以及中小企业发展的现行政策措施进行梳理,掌握政策关联性及政策实施情况。借助各类专利技术推广运用平台,以大数据手段统计专利转让许可相关信息,从转让许可金额、地域、费用范围、申请主体类别、申请趋势及涉及的技术领域等维度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根据全省及各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各项政策措施进行完善;坚持以“政策推动、项目引导”为工作抓手,着力做好与现有科技、金融、税收、中小企业等政策衔接,因地制宜制定、完善并实施相关政策,发挥政策集成效用,避免重复投入。沈阳、大连等政策实施较为充分的地域应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促进全省其他地域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二是全面落实相关政策,发挥政策激励作用。以专利转化为导向,进一步整合、调整和优化现有知识产权运用和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等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完善专利资助奖励政策。通过以奖代补、购买服务、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高校中心建设,推动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探索,开展“沉睡专利”筛选、专利导航分析、国有企业专利技术分享、中小企业能力库构建、专利技术信息推广、中小企业目标专利获取、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活动、涉农专利运营专题库构建、开放许可模式实施、重点产业专利池构建和专利运营、质押融资等业务。
3.创新政策及服务模式,强化知识产权融资支持。
一是联动现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惠企助企新政策,在现行的《关于设立辽宁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的实施方案》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盘活风险补偿基金,充分发挥杠杆放大和风险保障作用。扩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扶持范围,并通过贷款贴息和保险、担保、评估费用补助等形式与风险补偿基金进行配合,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二是支持探索面向产业集群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集合授信新模式。强化产业链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充分发挥“老字号”、“原字号”、“新字号”产业中龙头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主力军作用,有效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企业资源,组成信用集合体,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集合授信融资贷款,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4.实施步骤。
(1)政策完善阶段(2021年4月-2022年6月)。梳理已出台的相关政策,做好与科技、金融、税收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政策的衔接。制定企业需求调研方案,依据调研结果,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从融资条件、专利运用手段、资金补助办法、激励机制等方面制定相应政策,为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提供有效政策支持。加强对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根据评估情况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促进专利转化实施的政策体系。
(2)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7月-2023年12月)。多措并举积极落实各项政策,各级政府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做好监督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作用,有效促进省内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运用与创新能力提升,提高全省专利技术转化效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加强对专利转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相关工作纳入知识产权有关发展战略和重大规划。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动,通过政策集成、融合发展,强化绩效管理、制度保障和队伍支撑。
(二)明确职责分工。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做好专项计划方案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提高奖补资金使用绩效;省财政部门积极创造条件,保障专项计划顺利实施,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围绕本区域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重点任务,结合区域产业特点,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落实工作责任,实时跟踪实施进展及成效,统计和上报有关工作数据,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工作保障。优化专利资助和奖励政策,加强相关工作的资源投入和政策配套,加强部门协同,行成工作合力。加强保障工作实施的知识产权公共机构建设,打造知识产权运用促进专业队伍。探索推动知识产权运用工作纳入我省知识产权立法,形成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的长效机制。
(四)严格监督管理。各市(区)要严格专利转化工作过程管理,强化绩效评价和实施转化效果导向,坚决遏制明显不以技术创新和实施为目的的专利转让、许可行为,指导企业用好专利产品备案系统,确保工作成效可统计、可考核,切实提高各类项目实施质量。对发生不良影响、出现套取补贴等行为的责任主体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做好总结宣传。各市(区)知识产权局要建立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工作台帐,加强对专利实施效果、专利产品产值、带动就业人数等工作成效的数据统计,按季度上报工作进展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省知识产权局定期发布各市(区)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情况,宣传典型经验、典型模式、典型单位,营造专利技术转移转化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