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2年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入库培育的通知

阅读:665 2022-03-11 10:32:51 来源: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各市(地)知识产权局、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一批具有知识产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参照《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促进高质量发展企业奖补政策实施细则》(黑知规联发〔2021〕1号)关于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认定条件和标准,省知识产权局决定建立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库,遴选一批具有知识产权基础的创新型企业进行入库培育,推动一批创新型企业加快成长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现将开展2022年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入库培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企业条件

  申报进入2022年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应是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进入知识产权培育企业培育库的,企业2020年至2021年专利授权量7件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累计1件以上,通过PCT途径在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与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按1:2抵算。

  (二)申报进入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已被认定为2021年度省知识产权培育企业,或企业2020年至2021年专利授权量7件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累计5件以上,通过PCT途径在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与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按1:2抵算。

  (三)申报进入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已被认定为2021年度省知识产权试点企业,或企业2020年至2021年专利授权量7件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累计10件以上,通过PCT途径在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与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按1:2抵算,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项或者多项:

  1.通过或正在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

  2.在知识产权运营、品牌建设及培育、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或正在开展相关工作;

  3.获得中国专利奖。

  二、入库流程

  (一)申报。各市(地)知识产权局通过省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数据提供的“企业列表”,通知企业申报。申报企业需如实填报《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库2022年度入库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

  (二)推荐。各市(地)知识产权局负责本地区入库企业推荐工作,积极组织动员企业申报,指导企业如实填报数据信息,并形成本地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库2022年度入库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三)入库。省知识产权局对推荐的企业进行形式审核,对符合入库标准的企业纳入培育库。省知识产权局将联合各市(地)知识产权局,根据入库企业知识产权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知识产权培训、专利挖掘、维权援助等工作指导和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企业入库遵循自愿申报原则,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各市(地)知识产权局对入库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分级指导、精准培育。

  (二)各市(地)知识产权局请于3月30日前将《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库2022年度入库企业申报表》、《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库2022年度入库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的电子件,统一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三)企业向所在市(地)知识产权局提交《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库2022年度入库企业申报表》的截止时间以各市地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3月1日

  联 系 人:韩 嘉 王学生

  联系电话:0451-82627634 82642960

  电子邮箱:hljzlglc@126.com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122号(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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