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洛阳市专利奖励的通知

阅读:442 2019-08-26 10:33:08
专利奖励标准


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1万元;提交PCT(国际专利合作条约)的专利,在取得国际检索报告后每件奖励5000元;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5000元;发明专利授权后连续缴纳6年年费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小微企业授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奖励,每件实用新型奖励1000元,每件外观设计奖励500元。

  
 

知识产权强企奖励标准


对备案或复审通过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优势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通过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标准的贯标企业奖励10万元;对备案或复审通过的省级知识产权领军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优势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备案的市级知识产权强企一次性奖励5万元。


申报时间


2019年8月23日至2019年9月6日


提醒要点:本条通知主要针对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要求都在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8月20日期间

申报要求


洛阳市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


专利证书记载地址信息在洛阳市辖区内


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8月20日期间,且已经取得发明专利证书


2014年之前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年费持续缴足6年(包含6年)以上

PCT国际专利检索报告完成日在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8月20日期间


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8月20日期间,且已经取得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同一发明在多个国家授权的,最多奖励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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