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稻不能注册!以“竹稻”为主的商标注册应当禁止

阅读:382 2019-04-11 13:48:05

“竹稻”是世界竹稻之父的—钟章美,历经40余年利用竹子开花和水稻开花相互授粉而成的新品种,命名“中华竹稻”简称“竹稻”。前段时间一则《律师紧急呼吁:竹稻是粮食新品种,请国家商标局撤销所有“竹稻”商标注册》的新闻被众多媒体转发了,从而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法律界的人士对此也是持不同看法。针对"竹稻"及其相关名称能否注册成商标名称的,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应否撤销(或者是宣告无效),所有"竹稻"相关的商标注册的问题一时众说纷纭。

这则新闻称:这几年一种名叫“竹稻”的米、酒,以及系列产品慢慢在市场上火了起来,与此同时不少人开始抢注“竹稻”商标,这引起了法律界和知识产权界人士的不安。他们认为:竹稻是一个新的粮食品种的通用名称,就如同高粱、玉米和大豆一样,怎么可以注册成商标呢?因此他们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出紧急呼吁:立即停止审批有关“竹稻”的商标注册,并切撤销(或宣告无效)所有已经成功注册的有关“竹稻”商标。

作为“竹稻”稻种种子商品的通用名称进行商标注册,是与《商标法》该规定抵触所以应该被禁止,就像水稻物种名称作为水稻种子商品的通用名称,进行相关类别商标注册被禁止一样,“竹稻”名称作为“竹稻”酒、“竹稻”大米、“竹稻”米粉、“竹稻”粽子、“竹稻”饲料和肥料等以“竹稻”为主要原料商品的商标注册,也是应该予以禁止的。

与竹稻是一种商品原料,“竹稻”二字作为一种通用名称,无论如何是不可能成为商标名称进行注册而为注册人所专属使用的,否则就有可能会导致不正当竞争和无序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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