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VS美的,胜则格力可获5000万赔偿

阅读:503 2019-03-28 09:33:03 来源:网络

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格力公司)诉北京天昂伟业商贸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简称美的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该案件中,格力提出的索赔金额高达5000万元。

事实上,格力和美的之间关于空调技术专利纠纷的专利诉讼不少于20件,其中有些已经审理完,有些还在审理中。对于格力来说,最近正在不断尝到专利保护的胜利果实。

今年4月,就格力起诉奥克斯空调专利侵权系列案件,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其中的三件案件分别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判令:1.奥克斯停止销售被判构成侵权的产品,并销毁库存;2.奥克斯赔偿格力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三案共计4600万元。

早在去年6月,格力就将美的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格力认为美的“制冷王”系列空调涉嫌专利侵权,并提出5000万元的索赔金额。

在美的被诉一周之后,美的迅速将格力分别诉至苏州和杭州,共计索赔4000万元。同时,美的针对格力据以起诉的专利发起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予以反击。

2017年6月30日,针对格力持有的”空调器室内机“(专利号:2010201541967)实用新型专利,美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无效宣告请求。2017年12月22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涉案专利作出了”维持有效“的审查决定书。

至此,美的意图借助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废掉格力专利的想法落空,也增加了其在专利侵权诉讼败诉的概率。

2018年5月1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第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格力明确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美的公司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原告专利权的行为,销毁库存的被控侵权产品及制造该产品的模具及设备。二、判令北京天昂伟业商贸有限公司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原告专利权的行为。三、判令美的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00万元。

美的则辩称:一、被控侵权产品不属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或实施的是现有技术。二、被控侵权产品系美的公司获得多项科技奖项的产品,其核心卖点核心卖点是高效和快速冷却技术,而涉案专利为改变空调室内机外观装饰风格的实用新型专利,因此即使被控侵权产品涉及专利侵权行为,专利技术对产品利润的贡献也非常低。

而在该案中,法院最终会判决赔偿多少,不仅事关专利保护力度,也对引导市场参与者加大自主创新投入意义重大。只有让创新者在市场竞争和司法保护中都能因技术创新获得全面保护,才能激发更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投身技术创新的大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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