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买卖网:国产移动电源王小米打假

阅读:514 2019-03-07 10:58:11 来源:网络

根据海淀法院的通报,原告认为,小米公司成立在2010年4月,是一家专注于高端智能手机、互联网电视自主研发的创新性科技企业,拥有“小米”“mi”等注册商标,被核定适用的商品包括手提电脑、手提无线电话、可视电话、头戴耳机等,上述商标都还在保护期限内。

从成立到现在,原告都一直是在适用“手机、耳机、路由器、电视”等商品中来用商标,原告运用独特的小米模式经营者小米手机,曾经引发了购机热潮,具有非常的独创性,并且获得了好评。因此能知道小米的应该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在市场有一定的营销力,已经获得了广大消费者的欢迎。经过调查,被告的所售卖的耳机和移动电源商品上都是使用了与原告相同的商标,认为已经是给原告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而被告并没有与小米公司达成某种注册商标买卖的共识。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兴趣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商标

{{ v.name }}

{{ v.cls }}类

立即购买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