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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鼎友在中国抢注了type-c,5个月后,usb协会也同时申请了usb-c与usbtype-c,usb-c已核准该商标注册,也就是说以后用usb-c的产品都要交纳昂贵的认证费用,除非是生存在灰色地带的。
鼎友方面表示,公司以1元的费用将type-c授权给中国的企业使用。但是他们希望引发行业对国外协会对相关产业把持的关注,因此选择了投诉淘宝知名卖家。
面对鼎友实业的投诉,淘宝卖家向淘宝方面进行商标买卖申诉,在淘宝小二经过核实后,该投诉及下架处理的措施被解除。不过此事引发的争论仍在继续。
一方面大家质疑,为什么type-c这样一个通用标准语言可以被商标注册局认可注册为商标。国浩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粟晓南说,《商标法》的第11条,如果是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型号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认为它不具有商标应该具有的显著性。该案中,关键看type-c是不是通用名称。从目前描述的情况来看,不认为这该商标具有非常高的内在显著性。”
小马网看到相关报道说,行业有声音提出,type-c这个标准是由美国usb协会提出的,对方对此享有知识产权,中国企业是不是应该在规则范围内付费,鼎友方面说,“usb要打压这些重要企业的手段很多,可以轻易改动,他说他只承认usb-c,那type-c就没用了。但是如果他像hdmi一样,收费收那么高真的合理吗?中国的企业不能参与制定规范吗?真的希望这些大协会能够吸收中国的企业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