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记TM 给商标上个保险!

阅读:312 2019-03-26 10:50:17 来源:社文商标管家网

走在中国任何一条商业街上,都能随处看到在商标边缘标注tm的商标。所谓“tm”是英文“trademark”的缩写,其意为商标。与“r”代表的注册商标(registeredtrademark)不同,在中国的商标法中并没有关于tm的使用规定。这意味着是否使用以及如何使用tm完全取决于商家自己。那么这样一个缺乏法律明文规定的标志就成了“鸡肋”了么?其实不然,tm商标即使在现行商标法的环境下,仍然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在中国现今的市场环境下,抢注商标的行为十分猖獗。只要某个“ip”获得了一定的知名度,马上就会有一大批人以各种方式抢注这个商标。或直接注册,或模仿,或将不同要素掺杂在一起,目的就是要消费者看到他们抢注的“logo”就能想到成名的“ip”。诺奖得主“屠呦呦”,篮球巨星“乔丹”都未能幸免,甚至方便面也有了“康帅博”,餐厅也出现了“麦肯基”。而这些“ip”的所有人很多缺乏在中国保护自己知识产权的意识,更不会去注册商标。在这种情况下相关当事人当如何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一直是一个难题。

在实务中往往引用商标法中“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这一条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这条的存在意味着,即使商家未在先注册商标,但是在先使用了商标,并获得知名度一样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笔者对于美国商标法的了解,在美国“在先使用”是强于“在先注册”的。鉴于美帝老牌资本主义强国的地位,走市场经济的中国将来也要多向人家学习才是。

扯得有点远了,如果要证明“在先使用”那么就涉及一个“辨识商标”的过程。在辨识的过程中tm的作用就会凸显了。试想你在自己的标识上明显的标注tm,稍有常识的人也知道那是商标,而不是标语或者是装潢。这无疑会使维权变得更加的顺畅。举个例子,如果a先生是卖巧克力的,经营“猫不理”品牌巧克力。早年没什么名气,但是巧克力口感非常好,店主又很用心经营,结果越做越大开起了专卖店。这时抢注“猫不理”商标的人找上门来要赔偿,a先生要用“在先使用”维权,如果此前a先生用了tm标注在logo旁边,那么毫无疑问他以前卖巧克力的行为就是“在先使用”。但如果没这么做,a先生就要承担证明“猫不理”不是个广告语而是个商标的证明责任。

总而言之使用tm就是相当于给自己的品牌上了一个保险,如果有一天品牌被抢注成了商标,能够更容易的证明“在先使用”。对于仍在创业的创业者们来讲,品牌能否做成功靠的是努力和天时,而tm可以充当保护胜利果实的一道防线,在尚未来得及注册商标之前,将抢注者拒之门外。

(版权声明:本文属社文商标管家网原创文章。任何平台转载或引用需注明来源,侵权必究。)

(责任编辑:思思)

相关资讯:

社文商标管家催生知识产权行业新亮点

专家支招:商标被抢注如何要回?

商标注册成“吸金”热门社文商标与58企业邦达成战略合作

“免费注册商标”——吃不了兜着走的免费午餐

如何开展有效的商标监测?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兴趣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商标

{{ v.name }}

{{ v.cls }}类

立即购买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