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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地理标志作为地域特色农产品的代名词,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海南日报记者今天从文昌市获悉,我省8家企业日前取得“文昌椰子”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授权使用资格。
“海南椰子半文昌”,长期以来,“文昌椰子”以绿色、天然、无公害著称。近年,在文昌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文昌椰子”通过原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获“海南省农产品十佳区域公用品牌”称号;2018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核准注册,“文昌椰子”成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用于证明“文昌椰子”原产地域和特定品质。
为促进“文昌椰子”生产和经营,维护和提高“文昌椰子”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国内外市场的声誉,保护使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日前,文昌市“文昌椰子”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公室在海南椰子研究所挂牌成立。根据《“文昌椰子”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该办公室首批授权海南春光食品有限公司、文昌宝椰食品有限公司、海南兰亭贸易有限公司、文昌创欣椰子产品有限公司、海南天水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文昌东郊鼎椰农业专业合作社、海南美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欧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使用“文昌椰子”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目前,“文昌椰子”鲜食椰子及衍生产品已实现线上线下同步销售,产品销往全国各地以及东南亚、欧美各国,并在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开设“文昌椰子”旗舰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