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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天盈九州公司)欲将旗下凤凰新闻客户端主笔唐毓瑨的笔名“唐驳虎”申请注册为商标,却遭遇在先申请注册的相关“唐伯虎”商标而注册遭驳。
唐毓瑨自2007年进入凤凰网工作,2013年被调到凤凰新闻客户端团队,凭借精准、严密、快速的技术流分析风格,“唐驳虎”迅速走红,被称为“新闻极客”。2016年7月26日,天盈九州公司提出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计算机、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电子出版物(可下载)、usb闪存盘、平板电脑、电子图书阅读器、智能手机、电视机、照相机(摄影)等第9类商品上。
经审查,商标局以诉争商标分别与引证商标一及引证商标二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驳回了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天盈九州公司不服,随后向商评委申请复审。
中国商标网显示,引证商标一由浙江省台州市自然人梁某于2005年1月6日提出注册申请,2007年9月14日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手提电话、电视机、照相机(摄影)等第9类商品上,2013年经商标局核准转让给浙江省温州市自然人陈某;引证商标二由湖南省株洲唐伯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提出注册申请,2016年12月14日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网络通讯设备等第9类商品上。
2018年2月8日,商评委作出复审决定认为,诉争商标的文字“唐驳虎”与引证商标一、引证商标二的文字“唐伯虎”仅一字之差,在呼叫方面相同,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引证商标二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同时,天盈九州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诉争商标在我国经过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进而可以使相关公众将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引证商标二分别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相区分。据此,商评委认为诉争商标分别与引证商标一、引证商标二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遂决定对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