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著名商标”20日起停用!涉及卫龙、南街村等漯河企业

阅读:294 2019-03-07 13:19:14 来源:网络

如果一个企业能被评为“河南省著名商标”,除了是荣誉外,也代表着一种肯定。但随着河南省近日下发的一份通知要求,自9月20日起,“河南省著名商标”字样将停止商用,涉及到了漯河的一大波企业……

近日,根据省政府令,河南省工商局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废止〈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决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18年9月20日起,河南省各相关市场主体一律停止将“河南省著名商标”字样用于商业活动中。

也就是说,自本月20日起,任何企业和单位不得再使用“河南省著名商标”用于宣传了!

为确保政策调整的平稳过渡,保障相关市场主体的权益,《通知》对“河南省著名商标”废止后的部分遗留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

★自2018年9月20日起,全省各相关市场主体一律停止将“河南省著名商标”字样用于其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对将“河南省著名商标”字样用于其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在2018年9月20日前已进入流通领域的,允许使用到今年年底。

按照《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规定,每年认定的省级著名商标有3年使用期限。我省著名商标制度废止,受此影响的主要是2015年和2016年认定的商标,共有2120件。

据河南省工商局公示信息显示,2015年河南省共认定著名商标1193件,其中当年拟新认定著名商标715件,延续认定著名商标478件。而2016年度河南省共认定著名商标927件,其中当年拟新认定著名商标473件,延续认定著名商标45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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