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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3年11月恒大足球俱乐部亚冠夺冠的第二天,恒大集团正式对外宣布进军高端矿泉水市场。恒大冰泉是恒大集团对高端矿泉水市场所开发的重要产品。
2014年10月14日,江西恒大高新发布公告称,自2013年11月份起,恒大长白山矿泉水有限公司使用未注册的“恒大冰泉”商标大肆宣传和销售饮用水产品,已对自己拥有的“恒大”商标造成侵权事实。
2014年10月15日,江西恒大高新再次发布公告,已经正式起诉恒大长白山矿泉水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并获得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
2014年10月28日,恒大集团以“《关于展开“恒大”商标维权行动的公告》多处严重失实”为由起诉江西恒大高新“恶意诽谤”,并要求赔偿因名誉权受损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8000万元等。
2015年12月18日,恒大高新在侵犯恒大集团名誉权败诉,一审判决恒大高新撤销公告,回绝了恒大集团8000万的索赔请求。恒大高新不服,提起上诉。
2016年1月,商评委复审“恒大”商标,予以撤销。
2016年2月,恒大高新起诉商评委,请求法院要求商评委对“恒大”商标复审撤销案重新做出决定。
江西恒大高新认为,恒大集团下属企业恒大长白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矿泉水使用的“恒大冰泉”名称,侵犯了其在第32类已注册商标“恒大”的合法权益。
而恒大集团则强调,“恒大冰泉”商标是包括图文在内的多种元素组合商标,与恒大高新所申请的商标截然不同,完全无关侵权。
在经过四年的“互诉”与“舆论战”之后,最近,江西恒大高新与恒大集团双方的商标战争又开始进入一个新的高度:江西恒大高新与恒大冰泉互相异议和撤三,双方对战愈演愈烈。
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对于双方都是一种伤害,最后的结局极有可能是两败俱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