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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认为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格斗类游戏《地下城与勇者》涉嫌侵犯知名手游《地下城与勇士》(即dnf游戏)的商标权,且游戏内容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腾讯将其起诉至上海某法院。目前,法院已经正式受理该案。
《地下城与勇士》(dnf)是韩国新人类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一款格斗过关类pc端游戏。自2007年开始,新人类股份有限公司与腾讯开展合作,授权腾讯在我国使用“地下城与勇士”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且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独立维权。
腾讯认为,上海恺英在未经任何授权的情况下,开发《地下城与勇者》在其xy游戏平台上架运营。经比对,从游戏名称和logo来看,《地下城与勇者》与《地下城与勇士》高度相似;游戏内容方面,《地下城与勇者》的诸多元素也使用了《地下城与勇士》的游戏素材。此外,上海恺英在上线运营《地下城与勇者》时,为达到其宣传推广玩家下载的目的,宣称该款游戏是“地下城与勇士的官方手游”。
腾讯认为,上海恺英的上述行为,极易对玩家造成混淆,让玩家误以为是《地下城与勇士》手游,不仅侵犯了《地下城与勇士》游戏的商标权,且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上海恺英的侵权行为,腾讯作为《地下城与勇士》在中国的发行商,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据法治周末报道,因《地下城与勇者》在上线运营过程中未获得游戏审批文号,上海市文化局执法大队已对上海恺英进行了行政处罚。目前,《地下城与勇者》已在xy游戏平台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