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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广西老××六堡茶有限公司通过代理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希望撤销四川省隆昌县木×食品厂将“六堡茶”在商标第30类“茶”部分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此次申请关系到梧州众多六堡茶生产企业能否名正言顺以“六堡茶”销售产品,因此备受业内关注。
在申请中,广西老××六堡茶有限公司认为,六堡是梧州市的一个乡镇地名,是六堡茶这个产品名称的主要组成部分。六堡茶近年来已经成为全国各界各阶层人士认可的茶的通用名称。为此,提出撤销申请。
在答辩中,隆昌县木×食品厂称:“六堡茶”商标是根据企业产品发展需要,对1997年已注册“六堡”商标的再次申请注册,注册和存续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未侵害他人在先权利。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对此次申请作出了认定:撤销隆昌县木×食品厂第11666678号第30类“六堡茶”商标在“茶”商品上的注册,认定“六堡茶”为商品通用名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作出的决定,对当地六堡茶产业的发展无疑是件好事,有利于促进六堡茶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