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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上市公司白云山公告称,控股股东广药集团于近日收到广东高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等被告赔偿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14.4亿元;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和被告各负担一半。这一金额创下了加多宝与王老吉诸多商业纠纷中最高的赔偿纪录。
2014年5月-2015年11月,王老吉先后向广东省高院广东加多宝、浙江加多宝、加多宝中国、福建加多宝、杭州加多宝和武汉加多宝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因侵犯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9.30亿元的民事诉讼案件。
广东省高院并没有支持广药集团的所有诉求,驳回广药集团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共计1469万元,由广药集团负担735万元,加多宝6家公司负担735万元。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东省高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