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查处假冒洗发水商标山寨品

阅读:308 2019-03-07 12:59:10 来源:网络

被告人张伟非法谋利,在没有经过宝洁(中国)有限公司商标使用许可的情况下,在湖北省汉川市仙女街道办事处徐家口村的出租屋内,假冒“飘柔”“海飞丝”“潘婷”等品牌日化用品进行生产和销售。汉川市工商局当场查获成品一共5300余瓶,查获假冒“飘柔”“海飞丝”“潘婷”商标标识的空瓶及纸箱接近3万个。经过鉴定,涉案成品洗发露、修护霜价值一共人民币30万元;上述空瓶、纸箱上的标志和“飘柔”“海飞丝”“潘婷”“玉兰油”注册商标完全相同。

汉川市检察院通过信息平台发现本案后,要求相关部门派工作人员赶往当地工商局了解案件情况。检察机关在走访调查中了解到,举报人多次反映张伟的行为属于侵权违法,汉川市工商局虽然及时查处,但张伟在查处当天潜逃而没有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市检察院通过调取案件材料、核实证据、走访相关执法人员后发现,此案件已经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系一起典型的刑事案件。

为了防止行政执法机关降格处理,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向市工商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汉川市工商局收到建议函后第二天将该案移送汉川市公安局。汉川市公安局没有在《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汉川市检察院向公安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该局没有按要求书面回复不予立案理由。汉川市检察院发出《通知立案书》通知汉川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汉川市公安局以张伟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其立案侦查,并于同年7月7日将犯罪嫌疑人张伟抓获归案。

汉川市检察院以张伟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汉川市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张伟有期徒刑三年同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判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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