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驰在华“商标门”事件遭驳回

阅读:447 2019-03-07 12:56:17 来源:网络

gucci,意大利时装品牌,由古驰奥·古驰在1921年于意大利佛罗伦萨创办。古驰的产品包括时装、皮具、皮鞋、手表、领带、丝巾、香水、家居用品及宠物用品等,中文译作古驰。

gucci品牌时装一向以高档、豪华、性感而闻名于世,以“身份与财富之象征”品牌形象成为富有上流社会的消费宠儿,一向被商界人士垂青,时尚又不失高雅。古驰现在是意大利最大的时装集团。

早前,gucci公司在华遭遇“商标门”事件。近日,该案件有新的进展。因证据不足,法院当庭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庭上,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华安光学公司是否有过被工商行政处罚。今年3月11日,古驰公司向法院起诉称,2013年6月,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瓯海分局查获华安光学公司生产的2282副眼镜标有“gucci”标识,因涉嫌侵犯原告的注册商标被扣押。

古驰公司认为华安光学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犯行为,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并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公开登报致歉消除影响。法庭上,古驰公司提供了商标注册证明、工商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

华安光学公司辩称,公司2013年初就已停产,没有生产标有“gucci”标识的眼镜,没有侵犯原告的商标权,更未被温州市瓯海区工商分局行政处罚过,认为原告的诉讼存在恶意行为。经原告申请,法院两次发出调查函,向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法院在庭上出示了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回复函,回复函表明,2013年6月以来,并无查处原告所诉称的相关侵权案件,没有做出对华安光学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没有扣留相关侵权物品。

最后,法院认为,古驰公司对“gucci”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应受法律保护,但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华安光学公司在2013年6月以来侵犯原告注册商标并被温州市瓯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处的事实,判决驳回了古驰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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