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万达:鞋子傍名牌 ,查你没商量!

阅读:342 2019-03-07 12:56:06 来源:网络

近日,市工商局文峰分局执法人员对涉嫌商标侵权的销售人员下达询问通知书,并查扣了万达广场内涉事商家的210余双涉嫌商标侵权的鞋子。

10月25日,市民张先生在万达广场3号门一楼中厅特卖场购买了一双“新百伦”的鞋子,之后才发现这并不是“新百伦”的品牌鞋。“我也是花了几百块钱买的鞋子,怎么看上去像是高仿鞋?”张先生疑惑地说,随后,他拨打了市长热线,投诉万达广场内的该特卖场。文峰分局执法人员孙建伟说,在接到市长热线转办单后,10月26日上午,执法人员来到万达广场3号门一楼中厅特卖场。“当时只有三名销售人员在场,一位购买鞋子的顾客认为这是高仿产品。”孙建伟说。

随后,执法人员针对市民的疑虑,对现场的鞋子进行了检查。“这些鞋子,在鞋身的显著位置上印有新百伦品牌的‘n’字样,但是在鞋子的后侧和内侧却印着‘avb’字样。”孙建伟说,随后,执法人员查看了涉事商家提供的相关手续。“商家必须提供商标注册证、营业执照、品牌授权书、进货手续等相关手续。”孙建伟说,但发现商家所提供的一份资料册中显示,avb生产公司为北京一家名为“漫步新百伦”的公司,“由于这些鞋子涉嫌商标侵权,我们已经对210余双鞋子进行查扣。”

“这里就是被查扣的部分鞋子,我们已经封存起来了。”昨日上午,在义乌商贸城四楼,孙建伟指着已被封存的鞋子说。

孙建伟告诉记者,《商标法》中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商标侵权。

“这就是我们俗称的‘傍名牌’。”孙建伟说,而根据相关规定,认定侵权成立的,工商部门会责令商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以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以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销售者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是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孙建伟提醒,市民在购买时一定要认清商标,避免买到类似的“傍名牌”产品。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兴趣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商标

{{ v.name }}

{{ v.cls }}类

立即购买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