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企业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等奖项

阅读:395 2019-03-07 12:54:25 来源:网络

惠州企业新获评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等,政府将一次性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惠州市创建名牌奖励办法》日前正式印发。该《办法》是惠州为大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创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提高企业竞争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办法》规定,在惠州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统称企业),对新获评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中华老字号、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广东省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称号(以下统称名牌)一种或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其中,名牌奖励每年开展一次,即当年的第一季度申报上一年度新获评的名牌。

此外,根据《办法》,对新获评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广东省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及优质品牌的企业,按该企业当年实际入库税收市、县区地方留成部分的30%计算,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无法通过上述方式计算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奖励。

对新获评地理标志产品的,对当地县级以上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协会、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对新获评有机产品、绿色食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无公害农产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对已享受奖励资金的企业,《办法》明确,以后年度获同级别名牌认定只予表彰。但同一企业同一名牌再获评高级别称号,可再次享受奖励资金,奖励资金额度应扣除原获得的奖励资金。另外,已经享受奖励资金的企业,在获奖名牌有效期届满后重新认定或复评的,只予通报表彰,不再奖励资金。如果企业同一年度获得2个或以上名牌称号的,只按最高奖励级别对企业作一次性奖励,不重复奖励。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兴趣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商标

{{ v.name }}

{{ v.cls }}类

立即购买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