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国民饮品屡遭侵权,露露索赔9000万,打响捍卫商标之战!

阅读:337 2019-03-07 12:52:37 来源:网络

承德露露作为植物蛋白领域的开创者,“露露“商标早已深入人心,同时也长期饱受商标被侵权的困扰。近日,索赔近9000万的承德露露商标案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2018年4月,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承德露露公司)对外正式发布声明,称除北京、郑州、廊坊等四家公司生产的露露杏仁露外,其余企业生产的均为假冒产品,并强调称利乐包装产品均为侵权产品,这其中所指对象即为在2015年底与承德露露公司结束了加工生产”利乐包装露露杏仁露”合约的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下称汕头露露公司)。汕头露露公司在合作关系正式终止后,依然持续使用承德露露商标和代言人许晴的头像进行生产销售利乐包产品,直至2018年,汕头露露公司的新款产品上仍旧赫然可见承德露露商标。借助“露露”商标知名度,汕头露露公司抢占了承德露露公司高达15%-20%的市场份额,给承德露露公司的市场及商誉均造成负面影响。2018年2月,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诉讼公告,就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涉嫌侵犯承德露露商标权,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本案备受瞩目的重要原因在于9000万的高额索赔。对此,承德露露给出了如下解释:“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目前,承德露露律师团已分成五组,分别在公证员的陪同下前往西北华北华南华东中原五大地区,成功调取了汕头方的侵权资料做证据保全,并计算出了汕头方2011年至2016年净利润。再加上相关公证费用等合理开支,最后得出了9000万的赔偿金额,数据来源清楚,法理依据明确。”

另外,在知识产权领域侵权乱象屡禁不止的当下,高额度的索赔无疑是显著提升违法成本、充分发挥法律威慑作用的重要手段,也能对其他维权人士起到激励鼓舞的积极作用,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从而得以营造更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承德露露提出高额索赔,无疑是给所有知识产权权利人打了一剂强心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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