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与商标的故事》:我国商标的历史与现在 | 商标的那些事

阅读:436 2019-03-07 12:39:19 来源:网络

商标是用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是商品经济的产物,

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而出现,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完善。

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

也可以是它们的组合。

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持续快速增2017年,商标注册申请量574.8万件

同比增长55.72%,我国已经成为推动全球商标知识产权增长的重要力量。

我国目前发现的被商标界专家公认的最早最完整的、

最早使用的、图文并茂的商标是

北宋刘家功夫针铺的“白兔”标志

明朝时期,商标的使用和发展日臻成熟,当“景泰蓝”,

“内联升”布鞋,"“盛锡福时的“六必居”酱菜,帽子,同仁堂”虎骨酒等,

都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知名度。

1.1923年5月,我国第一部《商标法》对外颁1923年5月公布后,完全按照法定程序审定的第号注册

兵船”牌面粉。

2.1950年7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43次会议批准《商标注册暂行条例》,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商标法规,也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的经济立法之一。

3.现行商标法是1983年3月1日起施行的,历经三次修订。第三次修订的商标法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首次明确声音也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4.我国第一个核准注册的声音商标是: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节目的开始曲。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已经核准注册了22件声音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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