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敢“傍名牌”? “李鬼”栽了??

阅读:392 2019-03-07 12:32:43 来源:网络

商标设计几大原则,看好了不亏!商标是一个企业在开始的时候为自身形象打造的一个缩影,是从企业的名称、企业经营种类、地理位置及企业文化构思设计出来的,一个好的商标设计出来那他的价格是很贵的,特别是发展成为驰名商标的时候

驰名、著名商标,粉丝众、人气旺,堪称市场上的“流量担当”,却不料山寨“模仿秀”防不胜防。“利”字当头,有人便玩起了心机和套路,仿冒那些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商标及标识,误导消费者来“捧场”:“假作真时真亦假,就是让你傻傻分不清楚!”

不要高兴得太早!这种俗称“傍名牌”的商标侵权,已构成违法行为,也终将被法律这面“照妖镜”打回原形……

近日,青龙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查处了这样一起“傍名牌”案件。

此次“以身试法”尝试“傍名牌”的是我县某公司。该公司在对下属的3个加油站进行改造装修时,分别“设计”了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宝石花”图形商标相似的图案,并将之使用在这3个加油站的站前标牌和加油机上。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检大队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了这一行为,并迅速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经查,该公司本知晓“宝石花”图形商标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注册商标,但为增加交易机会、提高营业额,仍明知故犯,将与“宝石花”近似的标识作为设施装潢使用,对消费者进行误导,其行为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至案发前,当事人共取得违法经营额4.02万元。

根据《商标法》第60条第二项的规定,该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案由于查处及时,对商标侵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起到了有效的警示和震慑作用,被河北省工商局评为十佳优秀案件。面对这一荣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表示,他们将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维护市场的公平正义。同时,他们也提醒广大经营者,不要一味“向钱看”而动起“歪心思”,一定要严格守法、依法经营。

傍名牌,这种情况多是没有实力的不知名小企业想迅速扩大市场,借助知名品牌进行宣传,从本质上反映出部分企业急功近利的思想,他们的行为实属搭便车。外包装上“以假乱真”,商品质量却难以保障。在此,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和商家,要时刻注意此类“傍大款”行为,在购买或者引进商品时,一定要谨慎,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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