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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讲讲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冲突了怎么办?如何避免这样权益互损的商标冲突出现?
按照登记时间的前后,企业名称与商标冲突可分两种情况解释:
情况一:在先登记的企业名称与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
商标由商标局受理、核准及授权,商标注册后不论知名与否一律在全国范围内受保护;而企业名称则由区域或国家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知名企业名称可在在规定范围内形成排他权利。如果企业名称先行登记并经过一定时间使用后具备广泛知名度,则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应该予以核准注册,因为这样违反了“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规定。故而企业注册商标时要避嫌,避开著名企业名称。
情况二: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在后登记的企业名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名称因突出使用而侵犯在先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法按照商标侵权行为处理;企业名称未突出使用但其使用足以产生市场混淆、违反公平竞争的,依法按照不正当竞争处理”。因而当企业恶意登记与知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字号,以傍名牌方式误导公众认知的,可以根据这条法则阻止企业继续使用在后登记的企业名称。
综上,小编建议大家可以考虑在企业名称登记与商标注册时,尽量保持两者的统一,以避免日后被竞争对手用不正当手段抢注商标,有损企业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