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需要向商标局提供哪些材料?

阅读:451 2019-03-07 12:16:44 来源:网络

按照《商标法》中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要考虑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以及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了法律保护的记录等因素。企业向商标局或者商评委申请对驰名商标进行认定的时候,应当按照商标法中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需要进一步列举能够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证明材料;

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其中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以及范围的有关材料;

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含有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相关的材料;

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经在中国或其他国家及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到法律保护的有关材料;

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产品最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以及销售区域等相关的材料;

6、需要注意的是《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特别指明,商标局、商评委在认定驰名商标的时候,应当要综合考虑到《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中的各项因素,但是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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