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商标申请委托书委托人应该填写谁的名字?

阅读:385 2019-03-07 12:14:28 来源:网络

商标转让网的小编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有关“共同商标申请委托书委托人填谁的名字”的问题。

一、委托书

委托他人代表自己来行使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的时候需要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但是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的事项。被委托人若做出了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行为,委托人就会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之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及责任都由委托人来承担,被委托人将不会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二、共同商标

共有商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向商标局进行申请注册,共同享有及行使该商标专用权的同一商标被称为共有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的第5条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个商标。”

共有商标权的特征就是其主体的复数性。其主体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数人基于共同注册或共同受让从而拥有了对同一商标的专用权这才是共有商标权。

共有商标权的另一个特征也就是其权利的单一性。共有商标权指的是一个商标权而不是数个商标权,共有指的是对同一商标的共有而不是对数个商标的共有。

需要指出的是共有商标权是数人对同一商标的权利共有,与该商标所使用的商品及服务并没有太大的关联。也就是说共有商标权不会因为它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种类的多少而有所差异。

三、共同商标申请委托书委托人填谁的名字

一个设为代表人写在申请书上,另一个则写在申请书附页上,委托书的名字与申请书的代表人一致就可以了,只需要提供一份委托书写代表人的。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兴趣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商标

{{ v.name }}

{{ v.cls }}类

立即购买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