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商标注册后都有一定的使用期限,而非是终身享有商标使用权的,那么商标注册得有效期限最新规定是怎么样呢?
从核准注册之日开始计算,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十年。
释义:本条是关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的规定。
一、根据本法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开始的三个月之内,无异议或经过裁定异议是不能够予以成立的,如果进过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会予以公告;则商标注册人就会享有商标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本法规定我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根据规定我国规定的注册商标的保护期是比较长的,也就是说对于注册商标的保护还是较为充分的。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第十八条的规定成员国对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包括了商标的首期注册以及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不得少于七年。
三、在实行商标注册制的国家,商标专用权指的是按注册原则通过注册取得的,注册的有效期有一个严格的时间界限。商标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具有专有性、地域性以及时间性的特征,因此时间性也是商标专用权的特点之一。商标权的时间性其实指的就是商标经过商标注册机关核准之后,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之下能够在法定期间之内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这一法定期间又称之为注册商标的保护期和有效期。若有效期届满之后,商标权人如果希望可以继续使用注册商标并且得到法律的保护,则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注册续展。如果不发生而导致商标撤销的诉讼,商标注册人只要按照规定履行续展的手续,就可以将注册商标无限期地保护下去。在这一点上商标权就不同于同属知识产权的专利权与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