袜子品牌“浪莎”商标遭遇侵权

阅读:498 2019-03-07 12:09:50 来源:网络

不管是冬天还是夏天,我们都会提起袜子,而提起袜子人们就会想到“浪莎”。浪莎针织在义乌、在浙江、在中国乃至全世界的袜子行业中无疑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这是五年前靠两台绣花机加工承揽广东袜起家的小作坊,如今一跃成为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织袜设备,拥有三十个大类,近三百个花色品种、年产两亿多双袜子。成为针织内衣、服饰领带、袜子为一体的现代化袜袜企业。

企业品牌理念目标:做世界袜王

——目标描述的是一个企业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要达到的目的——做第一、做最好

——立足世界展望未来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徐晓君通讯员蔺亚军)贴着“浪莎”的品牌商标,却没有“浪莎”正品袜子的质量。1月18日接到浪莎针织有限公司厂家举报,在辖区发现一家销售假冒“浪莎”连裤袜的店铺,在现场查获冒牌丝袜1500余双。

浪莎针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张某持有浪莎针织有限公司的委托书、投诉书、保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东部工商所举报称,东岗西路有一商铺销售的“浪莎”袜子不属于厂家及其授权,这家店铺所生产、经销的产品侵犯了厂家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查处。随后工商人员前往商铺检查。发现该商铺销售有“浪莎”连裤袜900双,“浪莎”男袜480双,“浪莎”女袜120双总计1500双。据了解假冒“浪莎”是当事人从诸暨市大唐袜业新市场购进,所有商品总价值7610元,既无进货清单也没有“浪莎”袜子的相关合法手续。

据执法人员介绍当事人没有营业执照,其销售的“浪莎”袜子外包装上标有的“浪莎”商标图像与浪莎针织有限公司注册的“浪莎”商标相同。而”浪莎”商标图像商标已被浪莎针织有限公司注册持有。当事人在无法提供“浪莎”注册商标所有权人授权使用或经销的合法有效证据,其销售的商品造成与他人注册商标相混淆从而使误导消费者误认为当事人销售的“浪莎”袜子是正规的品牌商品,工商部门当即对其处罚款5000元。

下一篇: 冒用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兴趣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商标

{{ v.name }}

{{ v.cls }}类

立即购买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