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商标被侵权不仅索赔300万,小黄车还把ofo告了?

阅读:408 2019-03-07 12:04:11 来源:网络

商标转让网获悉,数人科技诉称,其就“小黄车”文字商标进行了商标注册,且这些商标均处于有效期内,而未经其许可,拜克洛克公司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与其享有专用权的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

数人科技指出,拜克洛克公司在多类商品上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ofo小黄车”、“小黄车”等商标,并于2017年5月17日正式将品牌名称从“ofo共享单车”更改为“ofo小黄车”;属于主观上寻求将“ofo小黄车”作为区分其商品/服务来源的标识。而“ofo小黄车”商标与其享有专用权的注册商标“小黄车”构成近似。

数人科技曾在2014年推出过一款名为拉拉拼车的拼车软件,软件介绍称,“是一款基于地理位置的拼车移动社交产品。您可以看到身边的人去哪里,有趣的是也许你们目的地相同,通过搜索,筛选,聊天,参加,打破尴尬与陌生怀疑,更加自然地社交,更加绿色地出行。”

数人科技认为,拜克洛克公司通过一系列的使用、宣传、促销活动,使得相关公众均认为“小黄车”即指代拜克洛克公司。当数人科技在其商品与服务上使用其合法注册的“小黄车”商标时,会使得相关公众产生对拜克洛克公司提供的商品与服务与被告之间存在某种特殊的联系,或者二者之间存在某种联系的误认,割裂了“小黄车”与数人科技之间的联系,失去“小黄车”作为其注册商标基本的识别功能。

商标转让网业内人士发现,2015年12月14日,数人科技在appstore上线了一款名为小黄车的软件,介绍称,“小黄车,您的修车神器。客源滚滚,找到身边急需修车的客户;车主信任,快速诊断车辆问题并转化;无忧服务,装上应用维修付款都不愁。此为检测维修师傅端,车主客户端请关注‘小黄车’微信公众号。”此后,该软件分别在2015年12月25日、2017年5月31日、2017年7月28日进行过三次更新。

原告方数人科技认为,其寄予“小黄车”商标谋求市场声誉,拓展企业发展空间,塑造良好企业品牌的价值将受到抑制,其利益受到严重的损害。

因此,数人科技请求法院判定拜克洛克公司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判决拜克洛克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停止使用“小黄车”商标,并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及相关支出。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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