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与大象”之争再现江湖?金华民企诉微软商标侵权

阅读:395 2019-03-07 12:02:50 来源:网络

1月4日讯这可能是一场“蚂蚁与大象”的战争。近日金华一民营企业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诉微软有限公司及杭州盖力有限公司侵害了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提起诉状的这家公司叫浙江弘仁有限公司,其旗下拥有中国包装网(www.pack.cn)、中华收藏网(www.pmv.cn)、包装e城(www.pack.com.cn)、eps电商(eps.pack.cn)、中国包装人才网(www.packrc.com)等多个行业网站。

原先浙江弘仁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旗下的各网站都是独立运营。为了加强旗下业务的相互协作,2013年2月该公司创始人龚经强将旗下中国包装网、中华收藏网、包装e城等业务进行重组,成立了浙江弘仁元公司并且委托公司美工人员设计了一个新商标。

该新商标基本元素主要是h、c、e、d、g等5个字母,h是弘的拼音首个字母,也就是互联网互字拼音的首个字母,c是中国的英文首个字母,edg英文解读为“边缘”和“优势”。整个图标的设计给人一种既锋利动感、充满活力,又圆润美观、有较强的识别力,并寓意公司不断创新,迎接了一个全新的互联网时代。

该商标在2014年3月曾由国家商标局受理注册申请,2015年10月28日便发布了商标注册公告,核定使用在质量控制、替他人创建和维护网站、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硬件设计和开发咨询、工业品外观设计、室内装饰设计、服装设计、书画刻印艺术设计、艺术品鉴定等服务上。

之后弘仁元公司对此商标进行了推广来使用,包括广告、折页、网站宣传。龚经强认为通过多年宣传推广,该商标已经成为了浙江弘仁元公司及中国包装网的标志。

2015年4月30日微软曾在旧金山举行的build2015开发者大会上宣布,其新一代操作系统——windows10的浏览器被正式命名为“microsoftedge”。

经过分析鉴别弘仁元公司认为,微软最新浏览器所使用的图标与公司的商标图案较为近似,并且使用在与公司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42类相同的服务类别上,这样就会导致互联网与软件等行业内的普通消费者造成混淆。

弘仁元公司的律师洪友红认为商标是否造成侵权主要是看两个方面,一看外观是否相似,二使用的范围是否一样。

洪友红表示经过了法律专业角度的比对,microsoftedge使用的图标和弘仁元的注册商标非常近似,就会导致互联网与软件等行业的普通消费者造成混淆。另外两者使用范围也都是互联网、计算机软件开发与运用、电子商务等方面。

洪友红认为微软公司发布了microsoftedge浏览器的图标,并且使用在与弘仁元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相同服务类别上面,在中国市场销售大量带有该图标的浏览器。他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其行为严重地侵害了弘仁元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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