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韩商标大战:鹰牌BOY商标版权究竟花落谁家

阅读:323 2019-03-07 12:02:25 来源:网络

因韩国爸爸认为英国爸爸鹰图形的商标连续三年没有进行使用,针对后者商标所提出的撤销案还在二审审理中之际,英国爸爸争议韩国爸爸的“boy及图”商标案件,已经走过了一个轮回。最高人民法院就韩国爸爸名下的“boy及图”商标争议行政纠纷一案,在2017年年末作出再审裁定驳回了韩国爸爸的再审请求。随后英国爸爸便发表声明言之凿凿地表示,韩国爸爸名下的“boy及图”商标争议案司法程序已全部终结,后者针对该商标已经不再享有任何的商标专用权。结局真的如英国爸爸所言吗,其实稍有法律常识的人可能一眼便看穿事实并非如此。

尘未落定声明不可乱发

这位英国爸爸系住所地位于英国的安格洛联营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则为蔡伟文。韩国爸爸为宝爱贸易(青岛)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韩国人金甲琪。其实两位爸爸的纠葛并不复杂,韩国爸爸首先是以连续三年没有使用为由,针对英国爸爸名下的“图形”商标提出撤销申请;英国爸爸随后便以韩国爸爸名下的“图形+boy”商标,同其被提“撤三”的“图形”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为由提起了争议撤销申请。

只不过韩国爸爸名下的“图形+boy”商标争议案件率先走完了一轮行政诉讼,英国爸爸名下的“图形”商标撤销复审行政诉讼还在二审审理中,而恰恰英国爸爸名下“图形”商标系韩国爸爸名下“图形+boy”商标行政诉讼中的引证商标,其权利稳定与否最终将会影响到前者名下的商标。英国爸爸在此时仓促地发表了上述声明,要么没有仔细阅读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要么是选择性“失明”。

最高人民法院在上述裁定中写到:“如果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17)京行终4776号案件当中,判决维持了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有关撤销引证商标的(2016)京行73初483号行政判决,则宝爱公司、金甲琪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在知道判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本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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