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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部署要求,完善我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金融服务,按照省科技厅的安排部署与市科技局遴选工作方案,现就遴选科技金融服务机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标准
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山西省内注册、成立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具有科技创新服务条件和能力,在行业内信誉良好且具有较强的专业实力。
3.熟悉科技金融工作,与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够为企业在融资及成长过程提供一系列服务。
4.能够定期开展融资对接、项目路演及联合金融机构入企服务等科技金融服务活动。
5.能够为“晋创谷·晋中”创新驱动平台的初创期科技企业提供科技金融服务。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表;
2.相关附件。
(1)目录;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办公场地证明;
(4)服务团队成员名单和社保证明;
(5)申报单位信用证明(信用中国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已经开展过的科技金融服务活动的相关材料(活动汇总表、通知、签到表、图片、新闻材料等证明材料);
(7)其他印证资料(如企业融资成功明细表、开展科技金融服务费用支出、服务的科技企业名单、合作金融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单位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等资格的证书等等)。
三、优惠政策
根据省科技厅要求,先行遴选一家服务机构。遴选结果报省科技厅备案。经过备案的服务机构,根据服务质效可申报山西省科技金融专项-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类补助项目。
四、报送要求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11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三份,相关附件一份)与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人社局楼920室)
联系人:王晓倩
联系电话:0354-3263478
晋中市科技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