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名单(第40批)的通知

阅读:51 2024-10-21 10:39:41 来源: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知识产权局,相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

根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有关规定,经市场主体申请,省知识产权局初审并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通过,现对符合专用标志使用要求的“湖北小胡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69家新增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和“恩施市润邦国际富硒茶业有限公司”等41家依法变更专用标志使用信息市场主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请上述市场主体按使用期限规范印制使用专用标志,主动履行专用标志印制报告义务。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能,强化行政指导,促进特色产业发展。

附件:1.湖北省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市场主体名单(第40批)

      2.湖北省获准(变更)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市场主体名单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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