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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规范专利代理机构预审行为的重要通知
各代理机构:
近期,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预审工作中发现,个别代理机构存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预审秩序的情况,严重干扰了预审工作正常开展。
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按照《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在预审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XX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XX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代理机构已经严肃处理。
特此郑重提醒:
一、代理机构应当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专利代理预审业务,严禁假冒企事业单位名义或伪造他人公章、签名提交备案材料或预审申请。
二、代理机构严禁为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提供便利,严禁为招揽业务而教唆、诱导、帮助他人违反保护中心预审相关规定。代理机构严禁出借或出租专利代理资质为不符合保护中心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提交预审申请。
三、代理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认真核实委托人信息和技术交底等材料的真实情况,严禁提交编造、伪造、篡写等非真实发明创造的专利预审申请。
四、代理机构在进行商业宣传时,严禁在宣传中使用“预审包过”、“官方代理”、“内部渠道”等不实或容易误导公众的宣传用语,严禁假借保护中心名义索取快审费、预审费等不合理费用。
为严肃预审纪律,保护中心再次重申:
一、保护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审业务为公益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保护中心从未指定任何“官方代理”,也不存在任何所谓“内部预审渠道”,对所有专利预审申请,均秉承公平、公正的预审服务原则。
三、对于假借保护中心名义违规开展预审宣传及相关业务的主体,保护中心将列入管控名单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举报咨询电话:022-23768809
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