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公司使用约翰列侬商标,遭小野洋子起诉

阅读:319 2019-03-07 12:01:01 来源:网络

据商标转让网获悉披头士乐队(beatles)创始成员约翰·列侬(johnlennon)的遗孀—艺术家小野洋子(yokoono)在近日指控爱尔兰饮料公司johnlemonireland,称其新饮料“johnlemon”对其亡夫形成侵权。

小野洋子的代表律师向公司及其欧洲分销商寄出的律师函中表示,若侵权成立,他们将面临每天最高5000欧元的罚款,且每售出一瓶饮料便将罚款500欧元。目前,johnlemon同意将其新饮料改为“onlemon”。

创立于2012年,目前为家族控股的johnlemon为向英国及13个欧洲国家的酒吧和餐厅供应商品。公司表示,不曾试图利用约翰·列侬的形象来促进业务增长。

商标转让网了解到的消息:小野洋子的律师指出,公司的facebook曾使用过约翰·列侬的图片。此外,johnlemon其它的营销材料,如临近“letitbe”标语的品牌logo、一副圆形眼镜,均与列侬密切相关。

johnlemon的律师指出,他们的欧盟商标注册于2014年,早于2016年注册的johnlennon。“这样的处理方式,让我方顾客能继续自己的事业和追求,双方达成共识:自2017年11月起,我们为顾客提供的产品需要更名。”商标转让网了解到:johnlemon需要在11月前售出所有的库存。

法律公司gowlingwlg合伙人alexbrodie指出:“英国法律不提供这样的肖像版权保护,但基于注册商标,可以起诉对方假冒,对虚假代言进行索赔。”

johnlemon英国分销商、mrlemonadealternativedrinks创始人karolchamera表示:“所有涉案的都是初创公司,我们花不起数百万美元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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