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征集第三批广州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阅读:54 2024-09-06 13:54:42 来源: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征集第三批广州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提升广州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充分发挥专家人才智慧和作用,持续提供高效、便捷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服务,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决定开展第广州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公开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选任范围

在行政机关、司法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单位中从事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研发、法律等方面相关工作,愿意参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相关工作,在知识产权或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人员。

二、专家入库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严谨的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二)在本专业领域工作累计10年以上,具有较强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制度规则,具有较为丰富的海外知识产权布局保护、纠纷应对、贸易调查等相关理论或实务经验;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能够胜任海外知识产权的相关工作,对个别身体状况良好、专业水平和社会名望较高的专家学者,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放宽; 

(四)能够积极参与纠纷应对指导、培训授课、分析研判、学术交流等工作,所在单位可以为专家参与上述工作提供必要支持;

自愿承担相关保密义务,遵守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要求

)从事相关工作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三、专家职责

(一)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提出工作建议、方案;

(二)针对知识产权调查研究,对中心拟发布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报告、实务指引等提供专家意见

(三)针对重大、疑难知识产权案件,参加由中心组织的专家研讨、企业指导

(四)围绕海外知识产权主题,参加由中心组织的培训宣讲、学术沙龙等活动;

(五)支持中心安排的其他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相关的工作。

专家应当根据专家库管理要求提供服务,如无正当理由多次拒绝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难以达到工作要求,中心可以解除聘任。

四、征集申报

本次征集可以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和组织推荐,接受省、市专业从事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机构、社会团体的推荐。中心将对申报主体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一)申报材料

1.广州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专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

2.广州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专家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附件2

  3.专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如海外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事务处理相关资格证书或执业证明复印件等)。

  4.参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有关材料(如纠纷信息、纠纷结果、在其中发挥的主要作用等)。

  5.其他有关材料。

请参与组织专家推荐的单位,对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筛选及汇总,并直接递交汇总资料。

(二)申报方式

申报主体将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转换成PDF格式,连同信息表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zzcwqyz@163.com,同时提交WORD格式申请表一份。邮件需注明海外维权援助专家--所在单位--姓名

(三)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自通知之日起,之后长期接受申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20-33970773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中展里60

附件:1.广州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广州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专家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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