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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我省知识产权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精神,在《安徽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框架下,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广泛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形成了《安徽省知识产权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
联系人:洪桂寿、许勇,联系电话:0551-63356047、63356876,电子邮箱:702815156@qq.com。
附件:《安徽省知识产权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doc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