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产业评价中心承担单位的通知

阅读:61 2024-09-05 10:06:33 来源:中国专利保护协会

关于公开征集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产业评价中心承担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相关工作部署,推进专利密集型产品“分产业领域开展统一认定”,中国专利保护协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产业评价中心承担单位(以下简称“产业评价中心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背景

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是推动专利密集型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不同产业规律不同、差异较大,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具有较为鲜明的产业特征。因此,有必要分产业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提高认定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支持下,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依托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以下简称“试点平台”),持续组织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统一认定工作。为进一步强化认定工作的产业属性,我会拟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产业评价中心承担单位,配合我会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分产业认定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各产业评价中心承担单位基于产业资源,协助我会组织开展所属产业领域的专利密集型产品产业评价工作。

(一)开展产业评价  组织本产业技术专家,按我会工作要求,负责试点平台上本领域备案产品的产业评价工作。

(二)参与标准制定  参与所属产业领域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团体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

(三)提供对外咨询  面向备案单位提供所属产业领域的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产业评价相关咨询服务。

三、征集条件

(一)产业评价中心承担单位须运作规范,信誉良好,在相关产业领域具有权威性。

(二)产业评价中心承担单位须熟悉所在产业技术发展现状与创新趋势、了解产业上下游相关产品情况,有意愿参与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评价工作。

(三)产业评价中心承担单位须具备组织开展相关产业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的能力和资源,具有开展认定工作需要的技术人才队伍,愿意投入资源以保障认定工作顺利完成。

四、征集对象

全国性行业协会、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的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单位、产业链龙头企业(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可推荐二级单位承担具体职责)、国家实验室和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单位,可自荐申报;其他符合征集条件的单位,由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申报。

五、征集程序

(一)提交申请

本通知发放之日起,符合征集条件、有意向申请作为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产业评价中心承担单位的,请于2024年9月18日前填写《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产业评价中心承担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word版申报表发送邮件至zlcp@ppac.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产业评价中心承担单位——单位名称”;盖章纸质版申报表请寄送我会。

(二)确定单位

我会将对申报单位资质、配套资源等进行筛选,确定产业评价中心承担单位;我会将正式复函相关单位,并公布产业评价中心承担单位名单。

(三)年度评估

我会将对产业评价中心承担单位的年度评价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按年度更新产业评价中心承担单位名单。

协会将积极搭建平台,促进产业评价中心承担单位间技术分享、经验交流,共同推进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产业评价中心承担单位申报表

中国专利保护协会

2024年9月2日

联系人:黄  莹 010(62153721)董庆伟 010(62155831)

联系邮箱:zlcp@ppac.org.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7号中国新时代大厦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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