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专利预审员实践基地的通知

阅读:60 2024-09-02 09:59:52 来源: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关于申报专利预审员实践基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专利预审资源与区域创新资源有效对接,充分发挥专利预审优势,助力区域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拟在海淀区范围内遴选一批研发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企、事业单位等创新主体共建专利预审员实践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海淀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等创新主体,符合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的基本条件。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先进的技术、产品;

(二)有稳定的研发团队;

(三)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工作人员,拥有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

(四)有专利挖掘、申请、布局及专利预审服务需求,有接收预审员进行专业技术实践活动和知识产权交流活动的意愿和能力;

(五)优先支持“卡脖子”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

三、工作任务

(一)根据保护中心的委托和安排,实践基地为专利预审员提供前沿技术讲座、行业技术培训、参观科研场所或生产线等内容,研发人员与专利预审员开展深度技术交流,促进专利预审员技术知识储备和更新,提升专利预审员技术素养。

(二)根据实践基地研发和专利申报需求,保护中心成立服务小组开展专项服务,指导实践基地开展专利挖掘和布局,并对相关专利进行预审。助力实践基地创新成果快速获得专利权保护。

(三)根据实践基地培训需求,保护中心协调师资力量,提供知识产权实务培训和知识产权相关政策解读等专题培训,帮助创新主体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四)根据实践基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导航运营、公共服务等需求,保护中心协调专家,提供行政裁决、仲裁调解、海外维权、专利导航、转化运用等专业化服务。

四、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一)申报材料包括《专利预审员实践基地申报书》(附件)、可佐证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二)申报单位发送电子件到邮箱zhoufang@mail.bjhd.gov.cn (邮件主题格式:实践基地申报-单位名称),电子件包括PDF版和WORD版,其中PDF版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邮件发出后,与保护中心联系。

(三)保护中心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建立预审员实践基地。随报随审随建,原则上自实践基地挂牌之日起,工作周期不超过三年。

(四)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10-83454157;010-83454112。

附件:专利预审员实践基地申报书

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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