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

阅读:71 2024-08-09 10:23:05 来源: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创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244号)的有关要求,为扎实做好我省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推进落实

2024年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企业数力争突破15000家,各地要充分发挥开发区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载体作用,挖掘出更多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做到应入尽入,不断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

二、严格标准,夯实质量

1.参评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以下简称平台)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各设区市科技局和赣江新区创发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附件)在线开展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审核,提供咨询服务。

2.严格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表》的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进行核验,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3.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综合运用异议复核、动态监管、集中抽查等手段,对已入库企业评价指标信息数据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处理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同时,要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本年度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各地应在推荐前开展实地核查:

(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2)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

(3)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三、优化服务,激发动力

1.要加强政策宣贯力度,鼓励企业尽早参评,及时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专项政策优惠,充分激发企业技术创新动力。

2.要做好科技金融服务,引导更多社会资金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聚集。凡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后,纳入“科贷通”风险补偿政策支持范围。

3.要确保全年评价工作按时收尾。9月30日停止企业信息填报,10月18日前完成所有参评企业信息审核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入库企业集中随机抽查和相关处理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年度评价工作总结。

联系人:杨曦 章效强   联系电话:86381621、86251872

附件: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机构联系方式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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