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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东莞国安票务有限公司一纸诉状将上海携程上午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称被告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且侵害了其商标专利权。
原告国安票务诉称,其对“国安”商标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却发现在百度搜索“国安票务”,其结果却显示的却是携程网的链接,因此,原告国安票务认为,携程此举严重违反了反诚实信用原则,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达到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国安票务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声誉的损害。要求其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损失和支付公正费用。
此案经法院审理认为,携程在商业商业广告宣传中,使用“国安”等字样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使用权,判决携程停止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以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