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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专利开放许可是专利权人通过专利管理部门公开声明愿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其专利,并明确许可使用费用、许可使用期限等条件,可简便快捷地实现“一对多”的普通许可。为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三年行动方案,促进我省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448号)要求,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工业技术研究院(省知识产权运营促进中心)共同组织开展开放许可专利技术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通知印发日至国家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全面实施时。
二、征集对象
省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试点高校,国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及其他有意愿参加专利开放许可工作的单位。
三、征集条件
参与开放许可的专利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全体专利权人同意对其专利实施开放许可。
(二)不在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或排他实施许可有效期限内。
(三)不存在专利权归属纠纷。
(四)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并且在开放许可实施期间内,专利权人保证维持专利权有效。
(五)许可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年(含),许可期限届满日不能超过专利期限届满日。
专利权人应当在许可信息表中针对以上事项作出声明承诺,针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还应当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或检索分析报告。
四、申请材料
专利权人提出专利开放许可声明的,应当以纸件形式提交以下文件,一式一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一)《黑龙江省专利许可信息表》,专利权属于多个专利权人共有的,可以由代表人在专利开放许可声明中签字或者盖章,需同时附具共有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同意开放许可的声明》材料原件。
(二)全体专利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其中,企业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高校院所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证书复印件,个人需提交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广泛动员征集
各市(地)知识产权局要动员组织辖区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及有开放许可意愿的专利权主体积极参与,省工业技术研究院(省知识产权运营促进中心)做好咨询和服务工作。
(二)规范报送材料
有专利开放许可意愿的专利权人需按要求填写《黑龙江省专利许可信息表》(附件1)、《同意开放许可的声明》(附件2)并准备申报材料,涉及多项专利的,经所在单位汇总后填写《开放许可专利信息汇总表》(附件3)统一报送至省工业技术研究院(省知识产权运营促进中心)
省知识产权局联系人:朱隆、曹子昂
联系电话:0451-82642951、0451-87589228
省知识产权运营促进中心联系人:徐姗
联系电话:0451-51668053
报送邮箱:itrih_qfb@163.com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616号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