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阅读:1048 2022-09-07 09:28:04 来源:河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
 
 
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省属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创新强国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制胜未来,建设制造强省的战略部署,推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浙经信技术〔2019〕1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商有关部门,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安排
 
2022年制造业和建筑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参照浙江省《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规范》(DB33/T 2105—2018)和《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规范》(DB33/T 2104—2018)(以下统称《评价规范》)执行;高技术服务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原则上参照制造业评价规范执行。《管理办法》和《评价规范》中指标要求有不一致的,以《管理办法》指标为准。
 
(一)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须为2021年8月31日前认定为设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且满足《管理办法》《评价规范》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有关要求。
 
(二)申报重点领域
 
原则上重点支持三大科创高地、415产业集群、标志性产业链等相关领域重点企业建设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山区26县领域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1、企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事项在线办理,点击在线办理并登录,选择浙江省、申报类型(认定)后填报(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localInnerCode=26c45564-3e24-4c86-b526-85fb873e76d3)。
 
2、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运行情况表等材料及附件,填报材料要求详见填报网站(无须报送纸质材料)。省属企业上报地区选择浙江省、各市本级企业上报地区选择对应市本级、各县(市、区)企业上报地区选择对应县(市、区)。事项在线办理默认企业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25日。
 
3、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数量实现限额推荐,具体按规上企业数占全省比例,结合2021年获得省级有关激励、支持建设的示范区、技术创新工作情况等因素确定。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企业申请名额详见附件(宁波名额参照去年基数);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数量按各设区市推荐,其中杭州市、宁波市总数不多于4家,其它地区总数不多于2家。
 
(四)审核要求
 
各地经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核确认,审核意见于10月10日前通过审批系统“省经信厅网上统一审批平台”(https://xzsp.zjidb.com)提交至省经信厅,同步需上传正式行文。省属企业可通过政务申报系统直接提交至省经信厅。属地有建筑业企业参加认定的,须同时将推荐文件1份寄送至省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二、其它事项
 
申报企业税务和海关涉税证明由我厅和相关部门统一处理,不需地方和企业办理。
 
省经信厅联系人:王冠、潘婷婷 联系电话: 0571-87798107、87058172、87058112;
省建设厅联系人:涂宝伟 联系电话:0571—81050839;
技术咨询联系人:高哲 联系电话:15669919972。
 
附件1:2022年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名额表(建筑业除外).wps
附件2:2022年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推荐汇总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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