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长沙市促进驻长高校知识产权在长转化项目实施办法》(长知发〔2020〕18 号)文件要求,我局拟于9月组织2020年、2021年高校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验收(评估)工作。为确保验收(评估)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评估)范围
1、验收项目:2020年高校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
2、中期评估项目:2021年高校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
二、验收(评估)方式
2020年、2021年高校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验收(评估)。市知识产权局将组织专家赴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资料审核以及会议评审。项目承担单位需事先准备好验收资料以及PPT进行汇报,再由专家提问、单位答辩,最后由专家进行打分或出具评审意见。(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验收(评估)内容
《长沙市促进驻长高校知识产权在长转化项目实施办法》、各项目《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各项任务、成果指标。
四、验收(评估)材料
(一)项目验收(评估)申请表(见附件1、2);
(二)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总结(见附件3);
(三)项目合同书文本复印件;
(四)项目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逐条列出《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的佐证资料);
(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证明材料: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项目经费单笔大额支出的会计凭证及发票复印件等财务证明材料;
(六)项目材料真实性承诺;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标明材料目录,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五、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验收(评估)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材料准备,并及时与我局进行沟通联系,协调相关事宜。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对照项目合同书,及时编写验收(评估)材料,做好验收(评估)准备,于8月31日前将验收(评估)资料提交至市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市政府一办公楼1342房),将电子版以项目承担单位名称+培育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yycjc321@163.com。联系电话:88667972。
六、验收(评估)结论
验收(评估)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未通过验收(评估)的项目,将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未通过验收(评估)的项目,停止拨付项目尾款,并有权追缴部分、全部市拨经费,三年内不得再申报市级知识产权资助项目,并推荐申报国家、省级知识产权资助项目不予支持。
附件:
1、2020年高校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验收申请表
2、2021年高校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中期评估申请表
3、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总结
4、验收(评估)项目名单
长沙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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