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郑州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加快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根据《郑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和《郑州市专利导航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郑州市专利导航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业规划类:具备知识产权基础好、政策环境优良、保障措施有力、产业集聚等条件的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等载体,可申报“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
申报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须提交以下材料:
2.建设方案。申报主体应会同所在辖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二)企业运营类:在本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可申报“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2021年度征集备案的专利导航项目按要求一并提交申报材料。
5.与服务机构签订的专利导航合作协议、专利导航费用支出 票据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6.营业执照、年度财务报告、纳税等证明资质、经营情况;
( 一)各开发区、区县(市)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本辖区创新主体、产业园区(集聚区) 等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 二)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各开发区、 区县(市)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工作,并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将纸制材料报送至市场监管局桐柏路办公区301 房间,同时报送电子版。
( 三)纸制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按照申报材料顺序进行装订,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采用普通纸制材料作为封面。
(下载链接:http://public.erqi.gov.cn/D48Y/6663226.jhtml)
联系人:左娜 刘德飞 电话:0371-6718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