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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为加强和规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全面提升我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能力和水平,及时有效化解专利侵权矛盾纠纷,整体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能力。根据《专利法》《行政诉讼法》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有关规定,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制度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1〕487号)部署要求,市局决定建立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制度,为我市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和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提供技术支撑。现将《安庆市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印发给你们,并公布安庆市首批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名单。请各地在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时按照《规则》规定,积极引入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参与办案,提升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能力和水平。
附件:
1.《安庆市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规则(试行)》
2.《安庆市首批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名单》
2022年8月7日
安庆市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工作规则(试行).doc
庆市监办〔2022〕222号附件安庆市首批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