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金(第一批)兑现工作的通知

阅读:1174 2022-08-15 09:30:49 来源: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区市市场监管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金(第一批)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范围及标准
 
本批次资金兑现针对符合“免申即享”政策条件的项目,包括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省级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各级专利奖项目。具体标准为:
 
(一)2021年新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每件给予10万元资助。
(二)获批2021年度省级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的权利主体,给予30万元奖励。
(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金奖项目奖励50万元,第二十二届、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银奖、优秀奖项目分别奖励30万元和20万元。
(四)第四届山东省专利奖特别奖和一等奖项目分别奖励50万元和10万元。
(五)2021年度市专利奖一、二、三等奖项目分别奖励7万元、4万元和1万元。
 
二、兑现方式
 
相关项目单位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递交《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金(免申即享)确认表》,区市市场监管局汇总后提出资金拨付申请,于8月10日前以红头文形式连同《确认表》(纸件及电子版)报送至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6242967
邮箱:zscqyck@yt.shandong.cn
 
附件: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金(免申即享)确认表
(下载链接:
http://scjgj.yantai.gov.cn/art/2022/8/4/art_30848_2900334.html)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日
 
 
关于开展2022年度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
发展资金(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市场监管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金(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材料
 
本批次奖补项目包括:知识产权海外纠纷补贴、知识产权保费补贴、知识产权公益维权奖励、专利开放许可资助、知识产权质押贴息、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奖励、知识产权质押服务奖励、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资助。具体标准为:
 
(一)知识产权海外纠纷补贴。2021-2022年,在知识产权海外纠纷的诉讼中,对胜诉的原、被告企业,给予法律服务费用50%的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申报材料:1.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书(表一);2.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海外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者司法机构出具的胜诉文书复印件;4.案件法律服务费用支付票据或账单复印件。
 
(二)知识产权保费补贴。2022年,获各级专利奖的专利项目投保国内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的,按保费40%的比例给予补贴,补贴总额最高1万元;投保“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按保费40%的比例给予补贴,补贴总额最高2万元。
 
申报材料:1.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书(表一);2.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获专利奖证明;4.加盖承保保险公司印章的保单和保险费发票复印件以及加盖企业公章的保险费支出凭证复印件;5.投保专利证书及年费缴纳凭证复印件,申报单位为专利被许可人的,需提供加盖专利权人公章的专利许可合同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公益维权奖励。2022年,对全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案件进行公益维权,且维权成功的服务机构,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1.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书(表一);2.维权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案件办理委托书(需体现公益维权)复印件;4.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司法机构出具的行政处理决定或司法判决等相关文书复印件;5.涉案金额证明资料复印件。
 
(四)专利开放许可资助。申请日在2013年12月31前的发明专利(受让专利除外)达成实施许可并进行备案的,给予每项2000元资助。每个区市最多可申报5项。已获省级专利转化资金扶持的黄渤海新区、高新区和企事业单位不享受该资助。
 
申报材料:1.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书(表二);2.烟台市专利许可信息表;3.专利开放许可合同;4.2022年缴纳专利年费证明复印件;5.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
 
(五)知识产权质押贴息。截至2022年6月30日,企业首次将自身发明专利质押融资且已还本付息的,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给予贴息支持,每家企业贴息额不超过50万元。首单商标质押给予LPR的60%、最高10万元贴息。实际贷款利率低于LPR的,按照实际贷款利率的60%计算贴息额。已申报省级贴息的,不在补贴范围之列。
 
申报材料:1.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书(表二);2.出质的专利权证书复印件;3.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4.贷款合同和质押合同复印件;5.还款凭证及银行发放贷款凭证复印件;6.银行出具的知识产权占比证明复印件;7.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8.商标质押参照专利质押提供证明材料。
 
(六)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奖励。给予烟台市第二单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发行主体50万元奖励。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的企业,符合市级知识产权质押贴息条件的,享受贴息政策。
 
申报材料:
申报知识产权证券化发行主体奖励的提交:1.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书(表二);2.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挂牌无异议函复印件;3.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与融资企业签订的贷款合同、放款凭证等复印件。
 
申报专利质押贴息的提交:1.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书(表二);2.出质的专利权证书复印件;3.贷款合同和质押合同复印件;4.放款证明及还款凭证复印件;5.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知识产权质押服务奖励。对2021年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成绩突出的银行、(类)金融机构、服务机构择优给予每家3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1.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书(表二);2.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的业绩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企业清单、服务合同、活动照片等);3.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对2021年在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上完成学习任务的,并通过由学习平台“认证服务”专栏中列明的认证公司贯标认证的创新主体,给予不超过实际认证费用的资助。
 
申报材料:1.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书(表三);2.贯标认证证书复印件;3.平台学习证明;4.有效性评价报告复印件;5.认证费发票复印件;6.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资助。2021年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1000元,每件最高2万元,同一企业享受该资助不超过2项。
 
申报材料:1.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书(表三);2.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出具的马德里国际注册证复印件;3.指定国家的授权证明材料;4.指定国为巴西和日本两国的,提交二次缴费证明。5.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审批与拨付
 
申报人按属地管理原则将申报材料报送到所属辖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项目初审、汇总,提出资金拨付申请,以红头文形式连同所有申报材料(纸件及电子版)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提出项目奖补计划,由市财政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经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集体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审批。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审批意见,办理资金拨付。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规范申报程序。各区市局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资金政策调整的宣传与宣讲,通知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个人及时申报。项目审核过程中要严格把关,认真核对相关证明材料,在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书“组织单位”处加盖局公章,无公章、无红头文件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调整优化奖补政策。各区市局要严格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及时停止对专利申请阶段、专利年费、专利代理服务费等方面的资助,加大对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执法保护和运营服务的扶持力度。
 
电话:6242967
邮箱:zscqyck@yt.shandong.cn
 
附件:1.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书
2.烟台市专利许可信息表
3.专利开放许可合同
 (下载链接:
http://scjgj.yantai.gov.cn/art/2022/8/4/art_30848_2900335.html)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日
 
 
关于开展2022年度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
发展资金(第三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市场监管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金(第三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材料
 
本批次奖补项目包括:专利导航资助、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奖励、商标品牌指导站资助。具体标准为:
 
(一)专利导航资助。择优评选10项2022年度烟台市企业专利导航项目,每项给予15万元资助。已经承担各级专利导航项目任务单位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申报材料:1.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书(表四);2.企业专利导航合同;3.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奖励。建设不超过15家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对获批“烟台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单位”的,给予每家20万元资金支持;被认定为“烟台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的,按工作绩效再给予每家不超过30万元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1.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书(表四);2.附件2要求的相关材料。
 
(三)商标品牌指导站资助。对建立商标品牌指导站的各类知识产权公益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高校院所等,择优给予每家3万元资助。
 
申报材料:1.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书(表四);2.烟台市商标品牌指导站申报书;3.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审批与拨付
 
申报人按属地管理原则将申报材料报送到所属辖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项目初审、汇总,提出资金拨付申请,以红头文形式连同所有申报材料(纸件及电子版)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提出项目奖补计划,由市财政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经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集体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审批。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审批意见,办理资金拨付。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时间。申报企业专利导航资助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其他项目截止日期为8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规范申报程序。各区市局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资金政策调整的宣传与宣讲,通知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个人及时申报。项目审核过程中要严格把关,认真核对相关证明材料,在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书“组织单位”处加盖局公章,无公章、无红头文件的不予受理。
 
电话:6242967
邮箱:zscqyck@yt.shandong.cn
 
附件:1.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书
2.2022年度烟台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申报指南
(下载链接:
http://scjgj.yantai.gov.cn/art/2022/8/4/art_30848_2900336.html)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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